2023-2025年度港強公司杭甬運河寧波段船舶水污染物接收業(yè)務外包項目 更正公告
時間 : 2023-11-16
一、項目編號:GQ-FW-2023-10
二、項目名稱:2023-2025年度港強公司杭甬運河寧波段船舶水污染物接收業(yè)務外包項目
三、招標公告發(fā)布日期:2023年11月3日
四、更正公告發(fā)布日期:2023年11月16日
五、更正公告內(nèi)容:
1、詳見下表:
更正項 | 更正前 | 更正后 |
第一章 招標公告/四、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/1.資格條件的規(guī)定:(6) | 投標人需自有船舶1艘,且船舶設備完備,輪機性能良好,具備船舶的合法有效證件(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權證書、船舶檢驗證書、國籍證書、適航證書、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)。 | 刪除其中“適航證書”。即“投標人需自有船舶1艘,且船舶設備完備,輪機性能良好,具備船舶的合法有效證件(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權證書、船舶檢驗證書、國籍證書、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)。” |
投標人應確保其有權代表船舶簽訂《杭甬運河寧波段船舶水污染物接收業(yè)務外包協(xié)議》,若因投標人違反此保證導致招標人受損的,則投標人需承擔賠償責任。投標人必須出示船舶的合法有效證件(所有權證書、船舶檢驗證書、國籍證書、適航證書、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等)、船員證書及海事或航管部門要求出示的證件并提供復印件。船舶設備、人員配備必須符合航行、使用安全的要求。投標人在進行船舶水污染物接收作業(yè)時必須遵守國家、地方的法律法規(guī),以及招標人的有關規(guī)章制度,服從招標人的統(tǒng)一管理。如投標人證件不能被海事、航管等部門通過,后果和損失均由投標人承擔。 | 刪除其中“適航證書”。即“投標人應確保其有權代表船舶簽訂《杭甬運河寧波段船舶水污染物接收業(yè)務外包協(xié)議》,若因投標人違反此保證導致招標人受損的,則投標人需承擔賠償責任。投標人必須出示船舶的合法有效證件(所有權證書、船舶檢驗證書、國籍證書、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等)、船員證書及海事或航管部門要求出示的證件并提供復印件。船舶設備、人員配備必須符合航行、使用安全的要求。投標人在進行船舶水污染物接收作業(yè)時必須遵守國家、地方的法律法規(guī),以及招標人的有關規(guī)章制度,服從招標人的統(tǒng)一管理。如投標人證件不能被海事、航管等部門通過,后果和損失均由投標人承擔。” | |
乙方應確保其有權代表船舶簽訂此合同,若因乙方違反此保證導致甲方受損的,則乙方需承擔賠償責任。乙方必須出示船舶的合法有效證件(所有權證書、船舶檢驗證書、國籍證書、適航證書、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等)、船員證書及海事或航管部門要求出示的證件并提供復印件(加蓋公章)。船舶設備、人員配備必須符合航行、使用安全的要求。乙方在進行船舶水污染物接收作業(yè)時必須遵守國家、地方的法律法規(guī),以及甲方的有關規(guī)章制度,服從甲方的統(tǒng)一管理。如乙方證件不能被海事、航管等部門通過,后果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。 | 刪除其中“適航證書”。即“乙方應確保其有權代表船舶簽訂此合同,若因乙方違反此保證導致甲方受損的,則乙方需承擔賠償責任。乙方必須出示船舶的合法有效證件(所有權證書、船舶檢驗證書、國籍證書、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等)、船員證書及海事或航管部門要求出示的證件并提供復印件(加蓋公章)。船舶設備、人員配備必須符合航行、使用安全的要求。乙方在進行船舶水污染物接收作業(yè)時必須遵守國家、地方的法律法規(guī),以及甲方的有關規(guī)章制度,服從甲方的統(tǒng)一管理。如乙方證件不能被海事、航管等部門通過,后果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。” | |
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| 2023年11月27日09時00分整(北京時間) | 2023年12月1日09時00分整(北京時間) |
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 | 2023年11月24日16:00(北京時間) | 2023年11月30日16:00(北京時間) |
2、招標文件中其他內(nèi)容與本公告不一致的,以本公告為準;
3、招標文件其他內(nèi)容不變,特此公告!
六、聯(lián)系方式
招標人:寧波港強實業(yè)有限公司
地址:寧波市鎮(zhèn)海區(qū)招寶山街道沿江東路557號
聯(lián)系人:胡家輝
電話:0574-27695968
招標代理機構:寧波中基國際招標有限公司
地址:寧波市鄞州區(qū)天童南路666號中基大廈19樓
聯(lián)系人:戚鴻濤、張亮
聯(lián)系電話:0574-87425273
傳真:0574-8742538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