波市東方理工高等研究院采購差旅服務(汽車租賃、票務、酒店)項目的更正公告
時間 : 2023-04-28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原公告的招標編號:CBNB-20232064
原公告的項目名稱:寧波市東方理工高等研究院采購差旅服務(汽車租賃、票務、酒店)項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3年4月21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內容:磋商公告、磋商文件
1.第一章《磋商公告》中增加:
十一、其他事項:供應商遞交響應文件方式:
11.1采用郵寄方式遞交響應文件,需按以下要求遞交:
供應商須在磋商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一天17:00前將響應文件郵寄至寧波市鄞州區(qū)天童南路666號中基大廈19樓,由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進行簽收。各供應商自行考慮郵寄在途時間,郵寄過程中無論何種因素導致響應文件未按時遞交的后果,均由供應商自行負責。響應文件遞交時間以采購代理機構實際收到響應文件的時間為準。遲到的響應文件將被拒收。請各供應商確保密封包裝在郵寄過程密封包裝完好,并在郵寄包裹上注明項目名稱、供應商名稱,因郵寄過程的密封破損造成不符合開標要求的,本采購代理機構及采購人概不負責。
收件人:陳沖 聯(lián)系方式:13081928686
2.磋商文件第二章《采購需求》 標項二:票務、酒店服務 “一、服務需求”中增加:
17.我院預定機票須包含保險費用,保險費用要求如下:保額人民幣200萬元。火車票根據乘車人意愿自行選擇是否購買保險。
3.磋商文件第三章《供應商須知》四、磋商程序“(二)磋商程序 ”
原為:3.磋商小組與進入磋商的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磋商;
現修改為:3.磋商小組與進入磋商的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磋商(未到現場的供應商授權代表,磋商小組通過騰訊會議軟件遠程進行磋商)
4.磋商文件第四章《評審辦法及評分標準》五、評分標準 標項二 “評分標準及內容”
原為:
“國內機票:滿足采購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有效的供應商最終報價為磋商基準價,價格分得10分;報價=有效的供應商最終報價;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統(tǒng)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:價格分=(磋商基準價/報價)×10%×100(價格分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二位數)”。
“國際機票:滿足采購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有效的供應商最終報價為磋商基準價,價格分得10分;報價=有效的供應商最終報價;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統(tǒng)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:價格分=(磋商基準價/報價)×10%×100(價格分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二位數)”。
“火車票:滿足采購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有效的供應商最終報價為磋商基準價,價格分得10分;報價=有效的供應商最終報價;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統(tǒng)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:價格分=(磋商基準價/報價)×10%×100(價格分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二位數)”。
修改為:
“國內機票:最終報價=有效的報價合計;滿足采購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有效的供應商最終報價為磋商基準價,價格分得10分;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統(tǒng)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:價格分=(磋商基準價/最終報價)×10%×100(價格分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二位數)”。
“國際機票:最終報價=有效的報價合計;滿足采購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有效的供應商最終報價為磋商基準價,價格分得10分;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統(tǒng)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:價格分=(磋商基準價/最終報價)×10%×100(價格分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二位數)”。
“火車票:最終報價=有效的報價合計;滿足采購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有效的供應商最終報價為磋商基準價,價格分得10分;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統(tǒng)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:價格分=(磋商基準價/最終報價)×10%×100(價格分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二位數)”。
5.磋商文件第六章《磋商響應文件格式》 標項二“初次報價一覽表”中增加:
保險費(元/張)和報價合計(元/張)
6.《磋商響應文件格式》詳見更正后磋商文件。
7.其余內容不變
更正日期:2023年4月28日
三、其他補充事宜
無。
四、業(yè)務咨詢。
采購單位:寧波市東方理工高等研究院
地址:寧波市鎮(zhèn)海區(qū)同心路568號開元新青年廣場2號樓9層
聯(lián)系人:張老師
電 話:0574-86603330
代理機構:寧波中基國際招標有限公司
地址:寧波市鄞州區(qū)天童南路666號中基大廈19樓
聯(lián)系人:陳沖、陳俊
聯(lián)系電話:0574-87425731、88099683
傳真:0574-87425386